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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保护制度

随着网络在青少年中的普及,未成年人接触网络平台已经成为普遍现象。为保护未成年人健康参与平台,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实施:

我司广州讯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通过网络处理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和必要的原则。处理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应当征得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同意,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要求广州讯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更正、删除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信息处理者应当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更正、删除,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我司广州讯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发现未成年人通过网络发布私密信息的,应当及时提示,并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

实名身份管理

未成年人使用平台信息发布、直播、即时通讯等功能,必须完成真实身份核验,未提供有效身份信息的,平台不予提供对应服务。

平台严格管控网络直播权限,禁止未成年人开通直播发布权限。

收集未成年人个人信息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不强制索要非必要信息;监护人或未成年人拒绝非必要信息收集的,不限制平台基础功能使用。

有害内容管控

平台首页、弹窗、热搜、推荐位等醒目位置,不展示易诱导未成年人模仿危险行为、产生极端情绪、养成不良嗜好的内容;面向未成年人的专区,全面禁止此类内容上线。含有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内容,展示前必须设置显著风险提示,未提示完毕不得对外展示。

严禁向未成年人推送、诱骗、强迫其接触不良及有害信息;不得通过自动化决策方式对未成年人开展商业营销。

网络欺凌防护

建立网络欺凌监测、预警、处置机制,开设专属投诉维权渠道,方便未成年人及监护人留存证据、发起举报。

平台提供屏蔽陌生用户、设置内容可见范围、禁止转载评论、拒收陌生人消息等防护功能。

依托技术 + 人工方式识别侮辱、诽谤、威胁等网络欺凌行为,发现后第一时间处置。

专项行为规范

严禁利用“网红儿童”进行商业炒作、牟利等行为。

规范打赏功能,对未成年用户设置打赏额度、时段限制,杜绝诱导消费行为。

以未成年人为主要服务对象的板块,不投放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广告。

(5)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便捷、合理、有效的投诉和举报渠道,公开投诉、举报方式等信息,及时受理和处理涉及未成年人的投诉、举报。(投诉客服负责人,客服电话:15112137022;服务邮箱:15112137022@163.com)